12 条敏捷原则——12 条中的第 5 条

“围绕有动力的个人建立项目。为他们提供所需的环境和支持,并相信他们能够完成工作。”

下一个原则强调在项目中具有适当动机的个人的重要性。过去,一些项目经理经常使用高压、命令和控制策略来迫使项目团队更快地交付成果。我们中的许多人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都参与过“死亡行军”项目,在这些项目中,人们被赋予了完成某事的绝对期限,并且如果有必要,他们必须在晚上和周末工作才能完成它。当您处于需要高水平创造力和创新的环境中时,这种方法就不能很好地工作。

敏捷的哲学基于项目人员的高度授权和个人主动性。敏捷团队不会被具体告知要做什么并被迫在最后期限前完成它,而是给敏捷团队一个大方向,并期望他们自己弄清楚如何最有效地完成它。使这种方法发挥作用需要以人为本的领导风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任何领导。

敏捷项目经理需要调整他或她的领导风格以适应情况,这通常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项目的性质以及团队的成熟度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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