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架構、需求和設計來自自組織團隊。”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 — 12 條中的第 10 條
“簡單 — 最大化未完成工作量的藝術 — 至關重要。”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 — 12 條中的第 9 條
“持續關注卓越的技術和良好的設計可提高敏捷性。”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 — 12 條中的第 8 條
“敏捷流程促進可持續發展。 贊助商、開發人員和用戶應該能夠無限期地保持恆定的步伐。”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12 條中的第 7 條
“工作軟件是衡量進度的主要標準。”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12 條中的第 6 條
“在項目團隊內部和內部傳達信息的最有效和最有效的方法是面對面交談。”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12 條中的第 5 條
“圍繞有動力的個人建立項目。 為他們提供所需的環境和支持,並相信他們能夠完成工作。”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 — 12 條中的第 4 條
這一原則強調了項目團隊和商業贊助者之間的合作方式。這與《敏捷宣言》中 “協作大於合同 “的價值觀非常一致。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12 條中的第 3 條
“經常交付工作軟件,從幾周到幾個月不等,傾向於較短的時間範圍。”
Continue reading12 條敏捷原則——12 條中的第 2 條
“歡迎不斷變化的需求,即使是在開發的後期。 敏捷流程利用變化來獲得客戶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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